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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办理
2015-07-15 20:49

办理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5、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7、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诚信声明

9、《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10、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等。



办理流程

1、申请人资料准备齐全后,向聘用单位提出办理工作居住证申请;

2、聘用单位在北京市的工作居住证的系统中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单位注册的登陆名和密码进入本单位系统为员工注册。个人登录之后需要填写个人信息以及工作情况、教育情况、奖励情况、随往人员等,最后提交申请,单位向其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

3、区县人事局审核合格报市人事局审批;

4、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县人事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5、北京市人事局的工作居住证系统中可以看到申请进度。


注:此为参考信息,以官方实时更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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