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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医保最新消息:城乡补助标准达到420元/人
2016-09-05 10:19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3号)结合广东省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因素而进行的。
一、2016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420元/人。同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有条件的地市应积极探索将筹资水平与城乡居民收入相挂钩,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筹资机制。
二、稳定城乡居民住院保障水平,将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三、进一步扩大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范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对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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