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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省内外就医可实现异地就医报销
2016-12-06 10:39

县城到市区就医,市区到省里就医,病情严重了到省外的大城市就医。这似乎已经成为老百姓就医的一个套路,但是在选择更好医疗条件的同时可能也意味着付出更高的代价。事实上,异地就医不但可以报销,而且可以直接结算,只不过需要在指定医院就医。

因此小编特地整理了本地、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1、本地就医

●市区19家医院可直接报销

对于各县(市)参保居民来说,如果到市区就医的话,在指定的19家市区定点医院出院结算,可直接报销医疗费。

这19家市区定点医院包括河科大一附院、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解放军第一五零中心医院、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科大二附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第六人民医院、东方医院、解放军第五三四医院、市第一中医院、市第二中医院、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洛阳新区人民医院、中信重机职工医院等。

●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同步结算

参保居民在出院时只需要结清个人应付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2、省内就医

今年7月,我省18个省辖市、10个直管县(市)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全部接入省级异地就医平台,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全覆盖。根据有关规程,我省异地就医通过统一的结算管理系统即时结算,并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即只有到异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才能实现即时结算。

目前,全省共有50家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在洛阳的有4家。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到这些医疗机构就医,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持社保卡即可即时报销医疗费。

3、省外就医

参保居民可办理转外就医及异地居住就医

城镇居民参保后,符合市外转诊就医的(经本市二级甲等医院或三级医院多次检查会诊仍难以确诊的疑难病症或本市无治疗条件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由医疗专家签字,所在医院医保办审核,经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审批后,可办理市外转诊就医手续。

城镇居民参保后,在外地长期居住的,凭本人异地暂住证、社区证明或劳动合同,经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后,可办理异地居住就医手续。

20个城市就医可异地报销

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早在2009年9月就与上海签订了异地居住就医委托报销协议,此举开了河南省异地居住就医报销的先河。

目前,我市异地就医结算已达到20个城市。

异地报销请准备好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医保卡

就诊病历复印件

有效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费用明细总清单

出院小结等相关材料

在当地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的银行卡(卡主必须是本人)原件及复印件

外地人在洛就医也很方便

据介绍,我市与异地就医城市的合作是双向的,以上海为例。

假设洛阳退休居住在上海的人员发生医疗费用,持相关证件交给上海市卢湾区医保中心(现更名为黄浦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由专人通过拨号上网直接与洛阳医保操作系统对接,实施医疗费用报销结算,在上海当地领取。同样,上海退休居住在洛阳的人员发生医疗费用,持相关证件交洛阳市社保局,由专人直接审核结算并将信息及时反馈回上海,在洛阳当地报销。这样实现了“持异地就医卡就医,按参保地办法即时结算”,解决了过去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存在的“报销周期长、往返费用负担重”的问题,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也能享受到与本地一样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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