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武汉市洪山区地方税务局申请,经洪山区人民法院账户划转,对湖北某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欠缴职工社保费采取强制执行手段划缴欠费106万元。
据了解,此前洪山区地方税务局先后通过电话沟通、约谈走访、限期催缴、文件函告等多种方式积极向该企业宣讲规费征收政策,在无果的情况下,依法向洪山区人民法院对该企业社保欠费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并于8月17日成功追缴入库社保费106万元,维护了税法权威。
作为社保费征收机关,该局表示将秉承“税费同征、税费同管、税费同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社保费征收管理,有利更好筹集社会保险资金,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征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