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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长沙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2016-10-24 10:30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长沙市实际,决定调整2017年度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据悉,2017年度,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年。其中,困难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115元/人·年,由政府补助35元/人·年;城乡低保人员、城乡“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1-2级的人员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各高校困难大学生比例不超过本校缴费人数的20%。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17年度城乡居虽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费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调整2017年度我市域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7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认,年,其中:困难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115元/年,由财政补助35元认城乡低保人员、城乡“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1-2级的人员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2、各高校困难大学生比例不超过本校缴费人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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